日程安排
竞赛启动:2008年4月2日 竞赛正式启动;
创意提交:2008年4月2日—5月30日;
作品开发:2008年4月2日—5月30日;
创意评审:2008年6月1日—6月10日;
作品评审:2008年6月1日—6月10日;
颁奖:2008年6月12日,公布最终获奖作品。
比赛项目
大赛分作两个竞赛单元:创意评选和插件开发评选
创意评选:选手提交对MySpace网站功能的创意或需求,以文字形式描述,字数2000字以内,并可随附3张以内的说明图片。根据读者投票和评审委员会选举获奖作品
挂件开发评选:选手提交使用MySpace API开发的功能完备的应用挂件,符合MySpace API相关规范。根据读者投票、安装量和评审委员会选举获奖作品
参赛对象
参赛人员不受年龄、学历、性别限制,凡在校就读的高等院校学生、企业人员及个人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选手必须为中国公民,必须是非MySpace和CSDN员工。未成年人参与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同意和陪同。
参赛方式
选手可以以单人或者团体形式参赛,任何团体形式参赛者均被视为一个独立参赛单位,与其他选手获得同等权利。
报名参赛
报名采取网上自由报名,参赛者登录官方网站(myspace.csdn.net),依照网页指引正确填写真实和完整个人信息(包括必填和选填项目)视为报名。参赛选手在竞赛网站上如实填写报名表。如果提交报名表,则意味着您同意并接受了本次竞赛的相关要求。
参赛者报名后依照比赛项目要求正确提交作品视为参赛。大赛原则上只接受在官方网站上提交参赛作品。
参赛者须遵守大赛官方的各项规则和国家法律法规。参赛者可提交多个作品参赛
竞赛支持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提高作品设计效率,组委会为竞赛选手提供技术支持与资源链接,以便为您的开发提供帮助。
参赛选手若有相关技术问题请点击“技术支持”,或者发电子邮件到大赛官方电邮:
本次大赛官方网上联络和信息沟通:
* 大赛官方网站:http://myspace.csdn.net
* 大赛官方论坛:http://groups.myspace.cn/mdp
* 大赛技术支持信箱:developer@myspace.cn
* 大赛赛事咨询信箱:MySpaceMDP@csdn.net
备注:MySpace还将在全国部分城市举办参赛者与大赛官方见面会和技术指导等线下互动沟通,以帮助参赛者更好参赛并促进参赛者之间的交流和友谊。具体安排将在上述信息沟通渠道上公布。
作品要求
创意作品
- 参赛作品必须健康、合法,不带有任何不良信息或任何商业宣传行为。
-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方根据参赛者同意的大赛参赛协议享有对作品的永久使用权,并享有在MySpace中国网站(http://www.myspace.cn)上对作品进行发表等各项权利。
开发作品
- 参赛作品必须健康、合法,不带有任何不良信息或任何商业宣传行为。
-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原创性,不违反任何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权利。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发生,大赛举办方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 参赛作品必须保证不含有任何对MySpace网站有攻击行为或盗取MySpace用户私人信息的恶意代码。一经发现有上述情况发生,大赛举办方将取消该作品的参赛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参赛者法律责任的权利。
- 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参赛者所有,主办方根据参赛者同意的大赛参赛协议享有对作品的永久使用权,并享有在MySpace中国网站(http://www.myspace.cn)上对作品进行发表并允许用户安装使用等各项权利。
评审标准
- 本次竞赛注重作品的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
- 比赛评委来自MySpace中国公司、CSDN专家、其他方面的该行业专家以及MySpace网友四个部分,比赛最终结果按如下规则评定成绩。
- 总分 = 网络投票分×30% + 安装数分×30% + 评审得分×40%
- 网络投票分 = 注册用户投票数/注册用户最高投票数×100×70% +非注册用户投票数/非注册用户最高投票数×100×30%
- 安装数分 = 安装数/最高安装数×100
- 评审得分 = 所有评委评分平均值[0,100]
- 评审委员会将着重在以下几方面对作品进行评审:
- 作品设计是否具有创新性
- 作品的趣味性
- 作品代码质量
- 作品UI设计
注意事项
- 参赛者因创作参赛作品而产生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权利,其相关权利归属参赛者所有。
- 参赛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大赛官方的各项规则。参赛者所提交的作品必须符合国家版权法律相关规定。大赛主办方不承担由参赛作品所引起的法律纠纷。
- 竞赛获奖作品及获奖名单将公布于官方网站:
- 本次竞赛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聚友空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